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6198-2021-00003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1-0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2020年度商丘市审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各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在全市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负责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信息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联网审计。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部门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一科、行政事业审计二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投资审计科、金融与外资运用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信息科、机关党委、经济责任审计局。
2.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的二级单位共有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106人,其中在职人员74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预算年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
1、2020年市审计局继续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确保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抓手,注重反映打好我市“四大攻坚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注重反映“三去一降一补”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注重反映“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注重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注重反映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注重反映重大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3、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在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中,始终高度关注和揭示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机关本级预算和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收入总计2057.3万元,其中:财政拔款168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公共财政结转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0万元,特设代管户资金45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371.5万元;支出总计2057.3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收支预算总计2057.3万元,较2019年当年收支预算总计2589.6万元减少532.3万元,收支增减的原因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8.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9年减少1.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等。
七、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主要是金审工程建设费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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