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1-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审计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 | 所属主题: | 财政审计报告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5月31日,商丘市审计局组织对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市级一级预算执行单位。
2020年市财政局批复市公积金中心支出预算1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万元、项目支出1134.5万元。2020年度市公积金中心实际收入1642.01万元,实际支出153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8.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81万元、项目支出784.9万元),当年结余111.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3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积金中心的财务账和公积金账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市公积金中心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预算执行率为69.18%。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低,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仅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占应评价项目数量的4.55%。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核算所需资金,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低的问题,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建议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有关规定,规范账务处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研究制定了《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办法》,从原则、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中心预算编制工作。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低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绩效管理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将全部预算纳入绩效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