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1-00000042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审计公告2021年第13号文件 | 所属主题: | 财政审计报告 |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8日至5月25日,对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卫健委是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市财政局批复市卫健委支出预算1800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项目支出16814.7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6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1100万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市级补助资金800万元、零余额账户部门结转额度4366万元)。2020年度市卫健委实际支出1332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0.02万元,项目支出6039.06万元,执行率为74.02%。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卫健委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制定了《商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内部控制制度,对经费收支、重大事项支出以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但审计中也发现该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与执行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卫健委2020年存在部门预算报表、决算报表与账务不符的现象。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约束力不强。
(三)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资金240.35万元。
(四)未建立全面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五)未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实行“双监控”,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存在不衔接情况。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2020年存在部门预算报表、决算报表与账务不符的问题,要求市卫健委加强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审核工作,准确、完整地编制决算报表;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要求市卫健委今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资金240.35万元的问题,要求市卫健委制定措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货款;对未建立全面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及未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实行“双监控”,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存在不衔接情况的问题,要求市卫健委建立完善相关机制体制,按规定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建议: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年初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支出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2020年存在部门预算报表、决算报表与账务不符的问题,市卫健委加强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编制,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到编制报表一致;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市卫健委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已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资金240.35万元的问题,市卫健委出台相关规章制度,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账款;对未建立全面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及未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实行“双监控”,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存在不衔接情况的问题,市卫健委已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卫健委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