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1-00000045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审计公告2021年第16号文件 | 所属主题: | 财政审计报告 |
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商丘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9日至5月31 日,对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市财政局批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支出预算19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万元,项目支出1520.6万元。执行中因工资调资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950.08万元,实际完成1639.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07%。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推动工作开展,较好执行了预算及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还存在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滞留补贴资金、未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1.滞留补贴资金52.01万元。
2.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专项支出预算执行率仅为44.52%。
3.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2020年度商丘经济贸易学校非税收入预算为88.8万元,实际收入为零。
4.未对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3个项目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5.“一把手”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直接分管财务。涉及市粮油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市军粮供应中心商品。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68.3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滞留补贴资金52.01万元问题,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未完成年度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专项支出预算问题,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问题,要求商丘经济贸易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时,应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对未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问题,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列入《市级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一把手”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直接分管财务问题,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督促下属单位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健全“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的管理体制。对往来款长期挂账68.33万元问题,要求商丘经济贸易学校和市粮油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应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收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建议:市粮食局严格预算执行,严防预算与执行脱节;建立内审制度,开展内审工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滞留补贴资金52.01万元问题,已督促企业按照预算要求完成轮换计划;对未完成年度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专项支出预算问题,已督促局有关业务科室,按照预算要求及早完成采购计划,确保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问题,通过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预算法,科学预算,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认真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草案;对未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问题,已对2020年的3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以后严格按照市级预算批复要求,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管理,对预算支出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对往来款长期挂账68.33 万元问题,积极对接财政,按照财政有关要求择机进行销账处理;对“一把手”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督促下属两个单位及时做出整改,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粮食局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