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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5-10-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审文〔2015〕4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商丘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市审计局文件

商审文〔20154

 

关于印发《商丘市审计局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

现将《商丘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印发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丘市审计局

                             2015520

商丘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为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中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根据上级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负责人报告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分工及职责范围。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 

4、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家庭成员进行教育管理情况以及当年应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对报告工作的要求: 

1、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应将本科室(中心)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年终写出年度专题报告,分别在715日和1215日前报市局党组、监察室。 

2、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一同报局监察室。 

3、对不按期或不如实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商丘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55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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